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榕城区容华鞋业有限公司塑料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10日至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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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揭阳市榕城区世和水墨厂水性油墨生产项目 | 揭阳市榕城区世和水墨厂 | 揭阳市榕城区新兴工业园北厂区F1号 | 湖南应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为234m2,建筑面积234m2,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混合釜)1台、过滤机1台;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性油墨的生产销售,年产水性油墨20吨;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0万元。 | 1.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储存、搅拌、过滤、分装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运营期间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附录B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 2.水污染防治:本项目生产废水为清洗废水。产生的少量清洗废水收集后交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转移处置;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合理布局噪声源,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降低噪声。注意使用自然条件减噪,把噪声影响减至最低。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包括包装桶、过滤杂质、含油墨抹布、无法回用的清洗废水、泄漏的油墨和一般生活垃圾。包装桶为一般固废,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外卖给回收单位;过滤杂质、含油墨抹布、无法回用的清洗废水、泄漏的油墨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